首页  >>  古诗词大全  >>  孙毓汶的归田述感 其二原文,译文以及赏析

归田述感 其二

游子久不至,菁华岁月迁。柴扉临野碓,土锉冷疏烟。

自愧无虾莱,人来坐马鞯。四邻何所有,把酒意茫然。

(?—1899)山东济宁人,字莱山。咸丰六年进士。光绪间以接近醇亲王,渐与闻机要,十年,官军机大臣兼总理衙门大臣,兵部尚书,历典会试。中日战后李鸿章签《马关条约》,廷臣多反对议和,毓汶力言战不可恃,光绪帝乃署约。旋称病告休。卒谥文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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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叶飘摇涧水寒,田衣合事又驴鞍。
迂疏任是傍人笑,要探梅花信息难。

送客复送客,跋马河之津。河津雪始霁,细柳媚将春。

画船平如屋,中有白发亲。岁晏归乡井,母子意欣欣。

持觞寿阿母,祝母年如椿。司征禄堪养,驰驱亦良勤。

双溪见明月,定当怀故人。

  柳先生曰:越人少恩,生男女,必货视之。自毁齿以上,父兄鬻卖以觊其利。不足,则取他室,束缚钳梏之,至有须鬣者,力不胜,皆屈为僮。当道相贼杀以为俗。幸得壮大,则缚取幺弱者,汉官因以为己利,苟得僮,恣所为不问。以是越中户口滋耗,少得自脱。惟童区寄以十一岁胜,斯亦奇矣。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。

  童寄者,柳州荛牧儿也。行牧且荛,二豪贼劫持反接,布囊其口。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。寄伪儿啼,恐栗,为儿恒状,贼易之,对饮,酒醉。一人去为市,一人卧,植刃道上。童微伺其睡,以缚背刃,力下上,得绝,因取刃杀之。逃未及远,市者还,得童,大骇,将杀童。遽曰:“为两郎僮,孰若为一郎僮耶?彼不我恩也。郎诚见完与恩,无所不可。”市者良久计曰:“与其杀是僮,孰若卖之?与其卖而分,孰若吾得专焉?幸而杀彼,甚善。”即藏其尸,持童抵主人所。愈束缚,牢甚。夜半,童自转 ,以缚即炉火烧绝之,虽疮手勿惮;复取刃杀市者。因大号,一虚皆惊。童曰:“我区氏儿也,不当为僮。贼二人得我,我幸皆杀之矣!愿以闻于官。”

  虚吏白州,州白大府。大府召视儿,幼愿耳。刺史颜证奇之,留为小吏,不肯。与衣裳,吏护还之乡。乡之行劫缚者,侧目莫敢过其门。皆曰:“是儿少秦武阳二岁,而讨杀二豪,岂可近耶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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