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曾,穆宗时人。唐以府元被绌者九人,曾其一也。长庆初,同贾岛辈贬,谓之举场十恶。曾后谒李固言于蜀,幕中皆名士,曾轻忽无所畏,遂献《雪山赋》。李览,命推出。不旬日,再献《鯸鱼赋》曰:"此鱼触物而怒,翻身上波,为乌鸢所获,奈鲂鲤笑何。"李览之,遂不至深罪。卒以恃才傲物,没于县曹。留有诗三首!
大钧秉元化,寒暑循无端。至理妙不测,岂容私智观。
春风草木荣,秋霜忽凋残。达人契斯理,所遇常自安。
如何抱阳人,能成紫火丹。念彼穆天子,瑶池往复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