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万顷,生卒年里贯均未详。登进士第,天宝六载,官至河南法曹。安禄山反,受伪职河南尹。至德二载,陷贼官六等定罪,万顷独以在贼中能保庇百姓不做。乾元元年,自濮州刺史迁广州都督、岭南五府节度使。上元二年,以赃贬巫州龙溪县尉。《全唐诗》存诗三首。
低筑垣墙小界邻,野蜂间蝶往来频。最怜山月当头起,比校城中早近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