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万顷,生卒年里贯均未详。登进士第,天宝六载,官至河南法曹。安禄山反,受伪职河南尹。至德二载,陷贼官六等定罪,万顷独以在贼中能保庇百姓不做。乾元元年,自濮州刺史迁广州都督、岭南五府节度使。上元二年,以赃贬巫州龙溪县尉。《全唐诗》存诗三首。
天地不怜人,鸿初不再陈。时序不怜人,寒暑日侵春。
山水不怜人,车舟惹雾尘。神鬼不怜人,灾患绕清贫。
诗书不怜人,坑焚使祸邻。亲友不怜人,处困希笑嚬。
衣履不怜人,敝裂安可新。镜影不怜人,衰老厌馀身。
肤体不怜人,疲病转伤神。心思不怜人,愁苦益艰辛。
百岁驰旦隙,所求泊岸津。安能终碌碌,与世共龂龂。
忽值犹龙老,于予化蝶晨。留兹不言教,为我宿生因。
当前皆止处,即事了虚真。天地则如此,吾将任物民。
终日惟枯坐,衡门掩薜萝。自缘知己少,谩道识人多。
往事心徒赤,浮生鬓已皤。久思餐杞菊,作赋续东坡。
昨晚梦亡夫,飘飘步烟雾。握手不得语,凄然忽惊寤。
膝下鲜儿女,祭扫阙供具。哀哉未亡人,欲往无由赴。
且复遣傒僮,奠汝荒丘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