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948~1031)字明远,世为澶州清丰人,后徙彭门。除右司谏,知制诰,判尚书刑部。后又献斧扆慎刑箴、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。累官工部尚书,集贤院学士。时修礼文之事,诏令多出其手。屡请老,以太子少保致仕。迥善吐纳养生之术,性乐易宽简,服道履正,历官莅事,未尝挟情害物。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。卒,谥文元。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,道院集十五卷,法藏碎金录十卷,及耆智馀书、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,均《宋史本传》并传于世。
知美斯已恶,何况乐群称。至道本平实,神鬼忌高明。
所以先哲言,为善无近名。如何薋菉葹,欲播蕙芷馨。
志士宝心骨,浮俗吠虚声。安得遁世俦,相与效鸿冥。
殉守不离署,至今犹闭门。龙髯悲故主,狸首瘗孤魂。
死志生无愧,忠心孝亦存。满堂卿贰众,俎豆让公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