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948~1031)字明远,世为澶州清丰人,后徙彭门。除右司谏,知制诰,判尚书刑部。后又献斧扆慎刑箴、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。累官工部尚书,集贤院学士。时修礼文之事,诏令多出其手。屡请老,以太子少保致仕。迥善吐纳养生之术,性乐易宽简,服道履正,历官莅事,未尝挟情害物。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。卒,谥文元。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,道院集十五卷,法藏碎金录十卷,及耆智馀书、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,均《宋史本传》并传于世。
从此闺中,便应添个司更婢。海棠低亚,争忍看、寸阴儿戏。
昨夜蓉笺传语,刻在心头记。应并着、侍儿经意。
月上矣。又听得、城头画角,莫并入、三更未。花神证据,乞致与、姮娥意。
鉴我小窗欢约,莫便糊涂里。郎来也、应放姮娥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