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948~1031)字明远,世为澶州清丰人,后徙彭门。除右司谏,知制诰,判尚书刑部。后又献斧扆慎刑箴、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。累官工部尚书,集贤院学士。时修礼文之事,诏令多出其手。屡请老,以太子少保致仕。迥善吐纳养生之术,性乐易宽简,服道履正,历官莅事,未尝挟情害物。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。卒,谥文元。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,道院集十五卷,法藏碎金录十卷,及耆智馀书、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,均《宋史本传》并传于世。
浊流非猛激,无以顿澄明。此邑先膏润,今予力洁清。
人皆疑矫行,君独照真诚。一得途中什,譊譊众口平。
朔风吹尘暗河县,长夜漫漫何时旦。乡里小儿狐白裘,美人赠我锦绣段。
五陵衣马小轻肥,楚人四时皆麻衣。报君一语君应笑,恨不相逢未嫁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