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948~1031)字明远,世为澶州清丰人,后徙彭门。除右司谏,知制诰,判尚书刑部。后又献斧扆慎刑箴、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。累官工部尚书,集贤院学士。时修礼文之事,诏令多出其手。屡请老,以太子少保致仕。迥善吐纳养生之术,性乐易宽简,服道履正,历官莅事,未尝挟情害物。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。卒,谥文元。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,道院集十五卷,法藏碎金录十卷,及耆智馀书、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,均《宋史本传》并传于世。
但听四檐滴,真成万事休。空村就谁饭,高树系吾舟。
那忍田翁笑,还怜木偶流。老人浑忘事,略记酉年秋。
章台西弄,纤手曾携送。花影下,相珍重。玉鞭红锦袖,宝马青丝鞚。
人去后,箫声永断秦楼凤。
菡萏双灯捧,翡翠香云拥。金缕枕,今谁共。醉中过白日,望里悲青冢。
休恨也,黄莺啼破前春梦。
南国烟花势已销,鼓声又杂浙江潮。孤臣不采西山蕨,肯负生徒待柳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