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948~1031)字明远,世为澶州清丰人,后徙彭门。除右司谏,知制诰,判尚书刑部。后又献斧扆慎刑箴、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。累官工部尚书,集贤院学士。时修礼文之事,诏令多出其手。屡请老,以太子少保致仕。迥善吐纳养生之术,性乐易宽简,服道履正,历官莅事,未尝挟情害物。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。卒,谥文元。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,道院集十五卷,法藏碎金录十卷,及耆智馀书、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,均《宋史本传》并传于世。
津柳霜飙发。乍分手、骊驹一曲,凤凰双阙。黄菊丹枫犹在眼,休怅红亭吹雪。
换几度、天涯圆月。酒醒梦回多少事,感萧萧、易水冲冠发。
试脱颖,见其末。
宝刀欲赠心先折。算今古、丰城龙剑,终为神物。一任椎埋与屠狗,浪诩烂羊魁杰。
那更记、灰飞烟灭。此去夷门还郑重,有满怀、未老侯生血。
更却扫,待三益。
仙人高隐五云边,煮石曾令夜不眠。世上已闻餐玉法,山中休种采芝田。
丹炉药与青猿守,瀛海书从白鹤传。歌罢洞庭明月里,祇应微响落中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