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去天一尺古蓬州,年来除守得胜流。渠家本是城南杜,诗律贤我三千筹。
如此才高却解事,入眼人才皆可意。他邑犹分刺史天,片言每为将军地。
故应怜我退无田,力相推挽令向前。傍人闻说皆抚掌,竹竿那使鲇鱼缘。
虚窗残烛明,攲枕旅怀清。永夜起松籁,蒲山疑雨声。
吟馀闲景象,道胜小荣名。钟罢星河曙,悠悠回旆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