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竿木逢场一笑成,酒徒作计太憨生。荆高市上重相见,摇手休呼旧姓名。
十年淮甸叹离居,喜得归来有敝庐。衣裂去时慈母线,囊留别后故人书。
四邻访旧多为鬼,三径开荒半是墟。且把钓竿重整理,江南还有四腮鱼。
朝廷依制起三王,叹惜真儒半已亡。犹有伊川旧夫子,飘然鹤发照沧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