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遭世多悲,非君子宜。鹿去苹野,鸟绕南枝。山不靳阿,水不靳湄。
强则鲸吞,弱乃蚌持。黄旗紫盖,此又何时。履菅衣蒯,将以报谁。
忠由我作,事由天格。我际天穷,天非我薄。知命不忧,遇解而作。
为钝为愚,苟不为恶。
丈夫树立期千载,志事还因造化成。多少英雄学投笔,虎头无相误平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