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仆夫早严驾,行行之楚乡。依依恋故里,尊俎临乡傍。
亲友偕集送,儿女泣成行。邻国非遐征,岁月未可量。
白露涂郊原,秋草日焜黄。沙禽并栖宿,鸿雁东西翔。
且为斯须留,日晚途路长。不云行役苦,徒令居者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