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南征有孤雁,爰止河之洲。一雁西北来,飞鸣以相求。
厥初异生族,及此同泳游。唼食以终日,中情甚绸缪。
月落霜正飞,繁星激中流。岂不念群处,安居或多尤。
肃肃待明发,逝此各有谋。鸣声倘相及,犹足慰离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