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渊明昔归休,开岁才五十。我虽年近似,我道惭什百。
兼金与尺璧,敢取侪瓦砾。缅焉动真想,迅往孰诱掖。
庶几归田园,千载可同迹。
平生兴在酒,往往欢相持。所遇辄成醉,劝酬两不辞。
划然天地开,六合照心脾。荣辱共誉毁,纷纷久所遗。
古人亦已死,来者知为谁。悠悠万古心,峥嵘并须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