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雨既止,百谷复。筑场壤,治囷簏。为酒醴,伐豚羔。舞长袖,击鸣鼍,匪以报兮。
郑虔官罢绿尊开,未免攒眉入社来。日送飞鸿天以外,心期野鹤水之隈。
宦情寂莫歌丛桂,世味酸辛问大梅。早晚抽身好归去,儿孙争笑背如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