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帝省礼门,爰毓之祥。俾女于宋,而妃于张。宜尔宗祧,宜尔舅嫜。
帝宁不勤恤,而张是痡。有凤九苞,殈于天衢。琢之劘之,试以百罹。
莫苦匪荼,视汝则荠。莫畏匪酖,视汝则醴。先君之思,以勖孺子。
伯孺而谷,先君所衷。夜如何其,诵声隆隆。惟此诵声,若自杼中。
战战栗栗,以保七帙。虽则七帙,皎若一日。祝之厘之,不家食吉。
紫泉宫外晓烟和,万绿条含太液波。只有帝家春色好,争禁人世别离多。
古寺何岑寂,名山喜更过。曲流山外涧,翠倚石中萝。
贝叶浮禅榻,昙花度鸟歌。芳林多乐事,身世欲南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