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冠字宗臣,号双溪,东阳(今属浙江)人。绍兴二十四年进士。二十五年,为平江府府学教授,旋除国子录擢左宣议郎、太常博士,寻兼权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桧死,为撰谥议,称桧“光弼圣主,绍开中兴,安宗社与阽危之中,恢太平于板荡之后。道德先天地,勋业冠古今”后数日,以右正言张修等论罢。明年,又被论为秦埙假手驳放科名。孝宗时,许再试,复登乾道五年(1169)进士。绍熙初,知郴州,转朝奉大夫赐金紫致仕,年八十卒。有《双溪集》二十卷,《景物类要诗》十卷,词有《燕喜词》一卷。
昔闻安济王,乃祀恶水神。是在梅口镇,有庙当江滨。
维潮亦祀王,实以季汉人。峨峨永昌守,屏汉为贞臣。
碧鸡金马气,飞作瘴海春。水旱祷辄应,灵异惊潮民。
时或值奇灾,神若与人亲。蜿蜒下神座,苍苍之而鳞。
维神变不测,诚否验喜瞋。毋谓民多顽,见神顽者驯。
毋谓民多贫,祀神富不贫。乃复祀三山,是曰明独巾。
昌黎实祀之,山界潮梅循。山神或为蛇,于水龙其身。
一龙而一蛇,是乃见道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