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藻,字元章,缙云(今属浙江)人。两宋之际词作家,南宋高宗绍兴三十年(公元1160年)进士,调汉中簿兼尉。孝宗淳熙十五年(公元1188年)知仙居县(《嘉定赤城志》卷十一)。由知浦城县擢通判江陵府(清光绪《浦城县志》卷一九),官终焕章阁待制(清康熙《缙云县志》卷四、五)。有《西斋集》十卷,已佚,全宋词仅收录其词一首《采桑子》。
山阳如许大,不与我同住。翩翩雁与鸿,可惜分飞去。
淮中极清泚,亦有洲与沚。一雁自安栖,一鸿望江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