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朴(1063-1127)字先之,虔州兴国迳口(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)人。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,卒于高宗建炎元年,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,(公元一〇九四年)登进士第。移西京国子监教授。程颐独器许之。移虔州教授,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,忌者欲挤之死,朴泰然无惧色。徽宗即位,召对,言甚切直。蔡京恶之,复以为虔州教授;又罢为四会令。钦宗在东宫,闻其名;及即位,除著作郎,半岁凡五迁。高宗初,除秘书监,未至卒。追赠为宝文阁待制。朴著有《章贡集》二十卷,《宋史本传》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。
临关能送客,投分亦缘君。已负寻春约,宁辞坐夜分。
散衙欣对月,酌酒慰停云。奈尔明朝路,骅骝暂别群。
娟娟天上月,乃有盈与亏。区区世间人,宁无别与离。
月亏尚有盈,君别无回期。月朒重可待,君信不可持。
灼灼红槿花,落落青松枝。单居无与俦,贞白徒自知。
人生良鲜欢,乃复长相违。托婚昔未久,幸无儿女悲。
妾心有姑嫜,君忘倚门思。川长舟可逝,路远车可驰。
人情不如月,素光流妾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