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汉公,字用义,唐虢州弘农(今河南省灵宝市境)人。杨虞卿胞弟。大和九年(835)受杨虞卿案的株连,降为舒州(今安徽省潜山县境)刺史。后历任湖(今浙江省吴兴县境)、亳(今安徽省亳县境)、苏(今江苏省苏州市)三州刺史,旋升浙江观察使,转任户部侍郎,又任荆南节度使,回朝任工部尚书。被人弹劾他在任荆南节度使期间有贪赃行为,被降为秘书监。不久又转任国子祭酒。中元年(847) ,唐宣宗即位后,提升他为同州刺史。杨汉公出任同州刺史,复升任宣武军节度使,后改任天平(今山东省东平县境)军节度使,死于任所。子筹、范,仕亦显。
武侯败街亭,马谡违节制。兵颖迥不同,大小俱是事。
兹管湘中来,百中其一耳。有如玳瑁鱼,脑血径弹子。
又如鸾与鹤,顶发杨梅紫。全体匪不华,独此犹觉异。
讵可拘尺寸,但须存纹绮。畏炎不得行,付托昧厥旨。
举刀一铿然,颠落不可止。持归以复予,鱼鹤不成理。
对之一捧腹,削圆方竹比。
九曲前溪碧玉流,停桡夜泊羽人丘。云容蜃气疑江岛,月色虫声讶晚秋。
一别虹桥情黯黯,千年鹤驾事悠悠。爽灵五夜朝天所,吸取朱霞散九州。
孤鼠凭城社,豺狼伏路歧。四方嗟靡骋,万里欲何之。
蓟北山青处,江南草绿时。白驹维不住,春色促归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