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季仲[约公元一一三八年前后在世]字懿成,自号芦山老人,永嘉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高宗绍兴八年前后在世。喜为诗,语佳而意新。宣和中进士。高宗时,赵鼎荐为台官,累迁吏部郎。秦桧主和议,季仲引句践事争之,大忤桧,辽罢去。后官太常少卿,知婺州。以直秘阁奉嗣。季仲著有竹轩杂著十五卷,今存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传于世。
郑武公、庄公为平王卿士。王贰于虢,郑伯怨王。王曰:“无之。”故周郑交质。王子狐为质于郑,郑公子忽为质于周。
王崩,周人将畀虢公政。四月,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。秋,又取成周之禾。周郑交恶。
君子曰:“信不由中,质无益也。明恕而行,要之以礼,虽无有质,谁能间之?苟有明信,涧溪沼沚之毛,蘋蘩蕰藻之菜,筐筥錡釜之器,潢污行潦之水,可荐於鬼神,可羞於王公,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,行之以礼,又焉用质?《风》有《采蘩》、《采蘋》,《雅》有《行苇》、《泂酌》,昭忠信也。”
径仄青林上,亭虚白露前。洞门通尺地,岩嶂及诸天。
草树飘香异,烟霞变态全。漫游回晓月,贪懒愧灵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