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公权(778年-865年),字诚悬,汉族,京兆华原(今陕西铜川市耀州区)人。唐代著名书法家、诗人,兵部尚书柳公绰之弟。共历仕七朝,官至太子少师,封河东郡公,以太子太保致仕,故世称“柳少师”。柳公权书法以楷书著称,与颜真卿齐名,人称“颜柳”,又与欧阳询、颜真卿、赵孟頫并称“楷书四大家”。传世碑刻有《金刚经刻石》、《玄秘塔碑》、《冯宿碑》等,行草书有《伏审》、《十六日》、《辱向帖》等,另有墨迹《蒙诏帖》、《王献之送梨帖跋》。柳公权亦工诗,《全唐诗》存其诗五首,《全唐诗外编》存诗一首。
天然秋水出芙蓉,造物何言与用工?风雅遗音自鸣凤,齐梁馀习尽雕虫。
性情敦厚思方到,句法雍容律始同。沈宋后来俱作者,几何人辨四声中?
花下倾杯到日西,曾书蕉叶寄新题。
无情红艳年年盛,自在娇莺恰恰啼。共贺万家逢此节,先判一饮醉如泥。
莫欺零落残牙齿,新笋已尝嫩马蹄。
七年三破桃花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