濮阳瓘,代宗大历间任岭南判官、一作濮阳灌。郡望陈留(今河南开封南)。曾应进士试。检校刑部员外。事迹见《元和姓纂》卷一〇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首。
北山亭上共看书,少壮相逢气尚粗。乐事每闻高义长,病文尝借远烟涂。
樽罍且慰人离合,龟鉴应知我有无。蟋蟀在堂年又晚,欲邀乡语负寒炉。
青山如故人,江水似美酒。今日重相逢,把酒对良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