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甫曾(约公元七五六年前后在世)字孝常,润州丹阳人,皇甫冉之弟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唐玄宗天宝末前后在世。天宝十二年(公元七五三年)杨儇榜进士,德宗贞元元年(785)卒。工诗,出王维之门,与兄名望相亚,高仲武称其诗“体制清洁,华不胜文”(《中兴间气集》卷下),时人以比张载、张协、景阳、孟阳。历官侍御史。后坐事贬舒州司马,移阳翟令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卷,《全唐诗外编》补诗2首,《唐才子传》传于世。
人之古貌,心未必醇。心醇貌古,或非通人。我视赵公,其貌甚古。
心德俱醇,通达明悟。我曹山野,岂足尽知。但据所见,以类可推。
大河之说,何其通达。精简平允,明辨昭皙。盖其心得,身至自阅。
坐而可言,起而可设。又云九河,勿守故迹。但求禹意,然后为得。
此说尤奇,汉儒不及。我自黑头,尽心河渠。逢人辄问,三十年馀。
得公此说,庶几成书。既讲大河,遂及赈饥。如此方略,所系甚大。
乡官胥徒,实为巨害。使领虽贤,吏不可乏。必得官吏,斯为善法。
可为利泽,可制奸猾。如其备预,莫若义仓。勿取军民,勿法隋唐。
裒多益寡,斯谋乃臧。损上益下,民悦无疆。可自王公,下至选人。
每月之俸,百取一分。凡千钱者,其出钱十。斛取一升,缣取一疋。
各从本所,贮其本色。主者不劳,但视其籍。不移一符,不烦一力。
月知所增,岁知所积。出者不劳,如无所出。其所损者,毫毛涓滴。
一仓之内,诸所畜聚,尽是官俸。凡皆为民,不得移用。
即移用者,法不可纵。不以去官,不以赦原。设法如此,其谁敢干。
古人所贵,讲辨之学。应而弗精,询谋诹度。惟是陋生,不足待问。
问而不应,应而不精。君子不为,非人之情。惟是弗精,面目腼然。
在乎复教,庶无后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