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坐想郊坰鼓角雄,弓刀十万拥元戎。令传帐下偏裨慄,声走山前部落空。
勒石何须称窦宪,反风已卜相周公。自嗟不预从军乐,贾勇犹能气吐虹。
楼隐乔林白日长,桂花不断四时香。山蒸岚气作朝雨,竹引水风生晚凉。
身在岂应愁计拙,兴来时复动诗狂。东山一为苍生出,赢得人间话几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