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峻坂怯肩舆,引绠两行犹弱。几日牵船岸上,只蒲帆难著。
一声碧月大堤头,旧梦定上托。何似春风天半,挽秋千红索。
陈家聚德星,累世若同生。天事知常象,林珍独应诚。
相传殖嘉树,不复羡名卿。坐使炎荒化,何如谷口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