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山阳有客似相如,身著儒衣当酒垆。尘埃市井不到处,烟霞往往生衣裾。
一竿横挂数幅帛,题云酒味如醍醐。三月高楼满春色,椒浆琼液盈金壶。
盘罗江笋烹淮鱼,樱实赤玉梅绀肤。弹丝敲金半空里,醉挥玉爵撞珊瑚。
凭阑直下是烟火,坐上清风凌太虚。夜深正然红蜡烛,罗幕遮风留客宿。
是人俱爱何家楼,自是何君德如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