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兰缸花半绽。正西窗凄凄,断萤新雁。别久逢稀,谩相看华发,共成销黯。
总是飘零,更休赋、梨花秋苑。何况如今,离思难禁,俊才都减。
今夜山高江浅。又月落帆空,酒醒人远。彩袖乌纱,解愁人、惟有断歌幽婉。
一信东风,再约看、红腮青眼。只恐扁舟西去,苹花弄晚。
被褐守长夜,虚名愧中州。举杯对明月,顾影念同俦。
消中虽有长,四海嗟横流。不赖固穷节,孰知身后忧。
商歌咏停云,奈此志莫酬。三复渊明诗,邈哉此前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