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武峦山边鬼昼哭,年年豺虎厌人肉。金戈铁马斗神兵,一夜群魔旗下伏。
人头饮器三年欠,甘心血溅雕题剑。欲将法雨洗腥风,成佛当时由一念。
惨惨髑髅满秋草,即今车马诸罗道。子子孙孙拜君赐,千秋万岁吴通事。
平沙烟草牛羊集,远岸风林鸟鹊分。共喜扁舟向南国,岸帆冲破渡江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