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独枕缫愁,离弦絮恨,天涯酒醒灯昏。惜别经秋,玉台明镜生尘。
红蚕吐尽黄金缕,化罗浮、蛱蝶仙裙。一丝丝,半是回文,半是啼痕。
缠绵无限相思意,认中郎隐语,倩女痴魂。九曲明珠,也应穿透情根。
锦机织冷鸳鸯字,甚银河、隔断天孙。最伤心。水样流年,月样前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