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诗酒溪山,足笑傲、终焉而已。回首处、乱云残叶,几篇青史。
昔日儿童俱老大,同时宾客今亡矣。看道旁、争羡锦衣郎,曾如此。
遭际盛,声名起。跨燕许,追苏李。苟不知一事,吾之深耻。
年少即今何所得,孝廉闻一当知几。论功名、消得许多才,偶然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