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连年逆虏断侵凌,圣运当天日正升。顶相如山知美谶,绍隆火德即中兴。
贫贱遭丧乱,生涯苦百忧。岂知古之人,先我已千秋。
陶公去彭泽,不贻折腰羞。固穷赋乞食,冥报思相酬。
少陵抱长镵,黄精苦难求。橡栗拾不足,生事难与谋。
一谓饥驱去,高风仍固留。一谓饥愚人,至性仍寡俦。
人生有定分,夙夜企前修。苟不堕流俗,卒岁聊优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