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借地安樵爨,秋烟满桂丛。祸因贫贱少,诗到乱离工。
有妹音徽隔,诸儿起卧同。数畦乌口稻,满待熟天风。
渚田蒲稗深,蓊郁若溪洞。荷锄来长风,偶作还成梦。
杖藜者谁子,颇怀阮公恸。曾游燕赵间,金组色不动。
偃息归茅宇,开径期二仲。方池百余步,清浅可玩弄。
游女采荷芰,我心能无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