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客里相逢意味投,自怜无地可依刘。及民不问官高下,奉檄难从我去留。
春事已随流水逝,湖光未卜几时游。悠悠千里共明月,别后相思付倚楼。
晓出凌州南,昼行泥淖中。一步一踟蹰,四顾心忡忡。
牵车者谁子?自言业为农。频岁值大水,田庐为之空。
家有白发亲,日食忧不充。辛苦事商旅,庶以供飧饔。
维人生两间,所贵亲爱钟。贫贱苟知养,奚必禄位丰。
丈夫畏天命,敢不哀人穷。生世苦不偶,何由恤瘝痌。
肯向卢沟策蹇无,龙潭佳处拟蓬壶。歇心亭上烹茶坐,好写奇峰散绮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