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蓬莱窗外晓光分,梦觉初惊杜宇魂。但有吏供衙府喏,断无人到讼庭喧。
濛濛宿霭开湖面,隐隐更潮过海门。一水两州皆重镇,越清杭剧不同论。
少陵也自可怜人,更待来年试春草。
瞥睹檐牙月一钩,银河耿耿未全收。蟾宫勤捣长生药,不管人间易白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