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天地容吾未老身,烟云不改旧时贫。西湖四月无游女,独采蘋花待故人。
献书此日出神州,残雪飞花满敝裘。万里归心悬白发,三年离恨忆沧洲。
驱驰南北成多病,感慨烽烟欲倦游。何处买山堪寄傲,丹砂吾拟问罗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