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老烂为儒众所闻,病中犹不废研论。生荣不得文章力,死赠须沾雨露恩。
贤有凤毛奚所憾,命终龟寿亦何冤。卧牛又得佳山水,青紫他年定满门。
西南五马照青螺,众惜班春未几何。绿发桑榆收太早,青云岐路剩来多。
仙家职事清閒好,逋客林泉取次过。正恐此身休不得,再看邹律起阳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