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篝灯夜窗下,抚卷坐来久。泛观古豪杰,际遇良不偶。
伊周及房杜,股肱戴元首。韩范与富欧,曲蘖成醴酒。
勋业正当时,功名垂弗朽。李广命不侯,冯唐空白首。
间关逐常调,遇事亦掣肘。赋命有疾徐,奔竞适足丑。
掩书对明月,且尽杯中酒。
建章通未央,长乐属明光。大道移甲第,甲第玉为堂。
游荡新丰里,戏马渭桥傍。当垆晚留客,夜夜苦红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