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林壑秋高绝点埃,画船载酒对山开。霜明远浦蒹葭老,木落空江鸿雁来。
魏国王孙多丽藻,华阳真逸有仙才。翠微阁下经行处,重为题诗拂紫苔。
蝌蚪曾闻写汗青,先生人复理图经。故人赠竹缘何事,要使清风满笏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