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十载京华,骑马听鸡,自怜阔疏。看春风葵麦,敷舒如此,故园桃李,憔悴知与。
要乞闲身,聊追故步,雪艇烟蓑一钓夫。君恩重,却许令便养,欲去踌躇。
竹西准拟宁居。咏不到、娉娉袅袅余。又桥边巷口,燕寻旧垒,天东海角,月上新衢。
尸素有惭,澄清无补,岂不怀归畏简书。堪时用,得卿如卿法,吾自吾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