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君是岐路人,女是父母身。父母业已许,那能不属君。
君今既玉折,女岂独瓦全。生当愧白日,死当快黄泉。
丹旐从东去,素旐从西来。两旐东西合,缠绵不得开。
黄蘖化为松,那知苦中久。十六项家女,千年周家妇。
君面女不知,女心君应得。不似郤家儿,仓舒浑未识。
团栾女贞树,煜若银河洗。不似韩凭木,将情作连理。
伯夷岂殷民,为殷表君臣。首阳一抔土,万古归其仁。
我欲竟此曲,此曲悲且长。结为金与石,融为冰与霜。
负笈远游学,驰驱燕赵间。谁云行道苦,宁解我心闲。
□御曾闻冉,步趋窃比颜。小舟随晚渡,双骑共朝烟。
在在有真乐,不记几经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