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方舟去鳷鹊,鹄引欲相要。晨凫移去舸,飞燕动归桡。
鸡人怜夜刻,凤女念吹箫。雀钗照轻幌,翠的绕纤腰。
复闻朱鹭曲,钲管杂回潮。
衣食从吾十载馀,晨昏供役念勤渠。囊诗惯识桥头路,煮茗长依竹外厨。
解事更谁差可意,鬻丁缘尔重增吁。客舟重过清湖上,愁诵柴桑遣力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