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五更山吐月,窗迥室幽幽。玉钩还挂户,江练却明楼。
星河澹欲晓,鼓角冷知秋。不眠翻五咏,清切变蛮讴。
小筑仅半亩,游观春兴长。柳深莺舌滑,花放蝶唇香。
翠竹敲疏雨,寒松逗晚凉。呼尊聊一醉,尘世顿相忘。
三篙软碧涨鱼鳞,架上荼蘼蹙碎银。花事渐阑胡蝶懒,将离红剩可怜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