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东篱委榛菅,狼藉纷琐碎。披丛得红椒,磊落本谁艺。
蓬窠颇自矜,枝叶相掩翳。日月空复明,雨露不沾施。
结根一失所,埋没苦憔悴。移栽俯西轩,吾乃借一臂。
要令远条且,密叶敷晚翠。秋霜染丹砂,红寔相点缀。
馨香发潜德,错节振淹滞。人生良可惜,会遇亦难值。
生理倘复存,馀恨当弃置。
麻侯昔为莱子国,海滨渔人献文石。云是秦始皇帝东巡碑,二十一字李斯迹。
桑田秦海岸为谷,此石亦沈沧海侧。浪翻水转石段空,偶存数尺非人力。
文章虽传失首尾,犹与史记无差忒。字形讹缺非昔时,蛰龙病虺相排迮。
念昔属车八十一,气如虎狼食中国。方士献策通神仙,谀臣奋笔夸功德。
始皇未死名已灭,秦地初分石皆泐。迩来似觉天意然,欲令后世羞其惑。
君不见夏禹九鼎传三王,末年乃随殷社亡。时平往往暂一见,龙文玉铉曾无伤。
圣贤作事宜万代,事非圣贤多立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