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一纵东越入西秦,十度闻莺不见春。试向昆山投瓦砾,便容灵沼濯埃尘。
悲欢暗负风云力,感激潜生草木身。中夜自将形影语,古来吞炭是何人。
断崖天削成,半腰为坳窊。殿阁在其中,乃是释子家。
初疑无路通,去必淩紫霞。屈曲转山足,云萝可攀拿。
忽然至其上,金碧藏谽谺。却见岩下路,目睛眩生花。
僧有定慧者,来自蜀道赊。五代方乱离,相此山水佳。
卜居不复出,焚香拥袈裟。嗟余但企仰,涉世空喧哗。
安得寄遁此,可以忘幽遐。
天孙列岳翠为屏,共说天门走百灵。沧海一杯高顶白,齐州九点暮烟青。
芝童不信来尘壒,羽盖虚疑出杳冥。安得身轻似黄鹄,洗头池畔摘寒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