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午香一缕篆烟收,攲枕方床此景悠。便觉梦寻桃叶渡,不知身在菊花洲。
簿书堆里挨排日,砧杵声中断送秋。坏户蛰虫犹识候,人生知觉似渠不。
负薪老翁往北州,北望乡关生客愁。
自言老翁有三子,两人已向黄沙死。
如今小儿新长成,明年闻道又征兵。
定知此别必零落,不及相随同死生。
尽将田宅借邻伍,且复伶俜去乡土。
在生本求多子孙,及有谁知更辛苦。
近传天子尊武臣,强兵直欲静胡尘。
安边自合有长策,何必流离中国人。
挥手谢人世,飘然物外情。白云吟处断,丹火意中明。
扫石卧花影,扣弦和鹤鸣。得归招隐地,谁复爱浮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