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从此君王惨不乐,丛台置酒风萧索。已报河南失数州,况经少子伤零落。
求官穷僻本藏头,远冒风霜不自由。岂是有才如硕鼠,可能无术似蜗牛。
区区奉使越三年,晚得渝南刺史贤。美政日闻行旧学,高怀时见发新篇。
近违方得挥谈麈,远别俄惊彻祖筵。回首寒江初放鹢,牙城隐隐隔云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