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秋风何方来,为我涤残暑。庭梧亦何与,索索终夜雨。
冥思感物变,念此离索苦。浩荡信莫量,幽纷那得睹。
丁年舍我去,憔悴故其所。廓落济时心,颓然复安取。
永怀平生友,梦想见眉宇。今晨枉秀句,烂若朝霞举。
去去同采芝,高轩坐凝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