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四壁青萝月,长松白鹭巢。山风吹叶下,添覆一重茅。
满村秋水浸苔矶,落日清江动竹扉。一曲高歌渔父醉,归来晒网趁斜晖。
濯濯山上木,重重甑上尘。不虞垂暮节,见此大灾辰。
岭海久縻烂,今疚更酸辛。肥遗谬云龙,饥兆天下沦。
天刺神不富,曷丧号如焚。周周与蛩蛩,异俗各相因。
胡乃同血气,秦越视所亲。救荒罕长策,望雨先作云。
乞物思裴令,捐益欲周贫。庶几有秋获,比闾庆食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