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闲身无所滞,独去背春城。望越乡心断,迎嵩隐思生。
野禅依树远,中饭傍泉清。相府如投刺,分题有竺卿。
半日霞表游,济胜偶然遂。直溜孤杖支,迅下双屐坠。
远公兴未阑,导我乐泉卉。石沼披荷钱,田田小团翠。
崖阴清足娱,山光净堪对。携将清净心,还入雪云内。
宗风已流衍,图史亦森蔚。新诗芙蕖初,天葩谢雕绘。
高空消六尘,潇洒得三昧。眷言依宝洲,十笏永寤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