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堂堂黼座设朝仪,神武初元立国时。一百一声闻祝炮,满城红日早悬旗。
冶城久识郑公乡,又试经论付草堂。一沼水环三面曲,五松阴借半庭凉。
倚阑手指排花地,散箧寻种树方。最是菜根滋味永,更营小圃爱蔬香。
九载分违几日同,铜章又过浙江东。芝田吏隐常看鹤,山邑官闲早梦熊。
囹圄屡空知讼简,囷仓相继喜年丰。传闻江上风尘息,相国宁忘幕府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