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经年客梦总茫茫,争奈端阳节又忙。到处烟光欺过眼,寻常赏玩适回肠。
荔云岭首依稀近,蒲雨湖心漫自长。别有逋臣千古恨,教人何地吊灵湘。
嘉节长岐路,区区梦幻身。何年一举腋,仙去逐敖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