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娇丝脆竹陈高堂,明灯煌煌出洞房。美人罗袖怨清商,一曲哀歌君断肠。
博山香炉金络索,上有仙人驾鸾鹤。同心欢乐寿万年,不用三山觅仙药。
何如小槽滴沥琥珀浓,浇胸顿使金罍空。醉乡乃在太古世,后辈尧禹轻羲农。
酒中之乐人不省,劝君饮酒君自领。
爰敕方国,礼行于乡。稽经诹律,属民横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