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淡荡春光二月馀,郁葱佳气霭扶舆。杏园高萼红千颗,银汉新蟾玉一梳。
控鹤暂辞仙府籍,观风聊拥使星车。香萦画戟簪裾盍,赢得长生几卷书。
细雨湿棠梨,春风吹柳枝。野花行客泪,林木杜鹃悲。
远寺传钟梵,寒村带酒旗。王孙旧游处,白露日应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