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渡淮橘成枳,一变性终失。不闻返故土,枳又化为橘。
人生百年中,孰是保初质。就衰水赴壑,驻景戈挽日。
几见白头翁,鬓霜复如漆?
凉月娟娟流影细。道是秋花,却带春花字。何限嫣红思妇泪。
玉壶乱滴珍珠碎。
篱畔何枝才放蕊。任是春花,不比秋花媚。簪向个人倭鬌髻。
晚霞一点明于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