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师侠(生卒年不详)一名师使,字介之,号坦庵,太祖子燕王赵德昭七世孙,居于新淦(今江西新干)。淳熙二年(1175)进士。十五年为江华郡丞。饶宗颐《词籍考》卷四:“其跋孟元老《梦华录》云:”余侍先大父,亲承謦咳,校之此录,多有合者,今甲子一周,故老沦没,因镌木以广之。淳熙丁未(1187)十月,浚仪赵师侠介之书于坦庵。‘似师侠生于建炎元年(1127)以前。集中有重明节词,则当光宗以九月四日为重明节之世。所署最后年干为乙巳,则宁宗庆元三年(1197)也。有《坦庵长短句》一卷。
维时仲夏,吉日维午。神歆既祠,锡辞以嘏。
曰:朕之初生,皇揆予度。嘉朕以名,终身是守。抑岂不淑,不幸逢遇。
离悯被忧,天不可诉。宗国为墟,宁敢自贼。
惟朕忍生,岂不永年。悁悁荆人,是拯是怜。赴水蹈波,岁不废旃。
既招朕魂,巫祝昔先。岂朕是私,将德是传。沦胥及溺,初亦不悛。
其后风靡,民益轻死。匪朕之心,是岂为义。妇吊其夫,母伤其子。
人讯其端,指予以詈。予亦念之,其本有自。昔朕婞直,不为众下。
世予尚之,谓予好怒。昔朕不容,自投于江。世予尚之,谓予弃躬。
既习而斗,既远益谬。被朕伪名,污朕以咎。朕生不时,乱世是遘。
民之秉彝,嘉是直道。从仁于井,朕亦不取。汝禁其俗,幸怀朕忠。
好竞以诬,一何不聪。我实鬼神,民焉是主。其祀其祷,予之所厚。
予惧天明,焉事戏豫。予悯横流,焉事竞渡。予怀尧舜,焉事狎侮。
汝惟贤人,曾不予怒。徇俗雷同,讥予以好。履常徇直,切谏尽节。
人神所扶,未必皆福。去邪即正,何以有罚。曾非予怀,可禁其伪。
毋使佞臣,指予为戒。锡尔多福,畀尔庞眉。使尔忠言,于君毕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