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希逢(生卒年不详)一作希蓬,宋宗室,太祖四子秦王德芳八世孙,太祖九世孙(《宋史·宗室世系表》八) 。与华岳诗词酬唱往来,有《华赵二先生南征录 》今不传。词见《诗渊》第二十五册。 理宗淳祐元年(一二四一)为汀州司理参军(明嘉靖《汀州府志》卷一一)。开禧初华岳因上书请诛韩侂胄、苏师旦编管建宁时,希逢与华交往甚密,差不多尽和华《翠微南征录》中诗。《南征录》中亦有《贺赵法曹》《答赵法曹》等诗,当即其人。原诗题注中介绍其生平为字可久(一作可父),“以词赋明经屡首监曹,初尉赣之石城,……次任建安法曹。明年复为南省锁试第一,又明年发兵上边”。
汉家何事筑通天,漫费当年九府钱。跻世本期开寿域,祝釐端合报长年。
方当月白风清夜,正是霜高木落时。
落花满地春光晚,芳草连云暮色深。
春可乐兮乐东作之良时。嘉新田之启莱。悦中畴之发菑。桑冉冉以奋条。
麦遂遂以扬秀。泽苗翳渚。原卉耀阜。春可乐兮乐崇陆之可娱。
登夷冈以回眺。超矫驾乎山隅。春可乐兮缀杂华以为盖。集繁蕤以饰裳。
散风衣之馥气。纳戢怀之潜芳。鹦交交以弄音。翠翾翾以轻翔。
招君子以偕乐。携叔人以微行。援若流之绿芰。进樱桃于玉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