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希逢(生卒年不详)一作希蓬,宋宗室,太祖四子秦王德芳八世孙,太祖九世孙(《宋史·宗室世系表》八) 。与华岳诗词酬唱往来,有《华赵二先生南征录 》今不传。词见《诗渊》第二十五册。 理宗淳祐元年(一二四一)为汀州司理参军(明嘉靖《汀州府志》卷一一)。开禧初华岳因上书请诛韩侂胄、苏师旦编管建宁时,希逢与华交往甚密,差不多尽和华《翠微南征录》中诗。《南征录》中亦有《贺赵法曹》《答赵法曹》等诗,当即其人。原诗题注中介绍其生平为字可久(一作可父),“以词赋明经屡首监曹,初尉赣之石城,……次任建安法曹。明年复为南省锁试第一,又明年发兵上边”。
晨游紫阁峰,暮宿山下村。
村老见余喜,为余开一尊。
举杯未及饮,暴卒来入门。
紫衣余刀斧,草草十余人。
夺我席上酒,掣我盘中飧。
主人退后立,敛手反如宾。
中庭有奇树,种来三十春。
主人惜不得,持斧断其根。
口称采造家,身属神策军。
“主人慎勿语,中尉正承恩!”
远树生烟漠漠起。九龙峰色青于髻。素字谁传江上鲤。
归也未。山川一片悲秋气。
三谁蒲帆风力细。侬家远在吴江尾。一种相思千样味。
心儿里。秋荼只觉甘如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