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史,字惟直,宜春人。开成元年举进士第,国子博士,历永州刺史,即谷之父也。诗三首。
或授别传留公案,嫱自请行或为汉。总归坏秤无准程,须马急时将妾换。
弱冠登临赋远游,壮年谈笑揖公侯。水边花竹黄茅舍,天上文章白玉楼。
三载书帷留董子,一朝布被盖黔娄。嗟君去后淇河上,更为谁乘雪夜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