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繇,郑州荥阳(今属河南)人,唐代诗人。嗣圣元年登进士第。开元初累转右拾遗,迁监察御史。六至八年,为岐王长史。十七年,自陈州刺史转湖州刺史。十八年前后,迁博州刺史。其间曾任金部郎中。工五言诗,所作诗,当时以为绝唱。《全唐诗》卷一一○录其诗二首。《全唐文》卷三二八录其赋一篇。生平事迹散见《旧唐书》卷九五《惠文太子传》、《唐诗纪事》卷一五、《唐郎官石柱题名考》卷一五、《嘉泰吴兴志》卷一四。
八月秋高兔子肥,卷毛宋鹊疾于飞。开阑一放天颜喜,玉手亲携自在归。
秋虫已息又还吟,晚雨初晴又作阴。水面微风掠苍玉,云头落日缘黄金。
年丰酒价应须贱,睡起茶瓯未要深。人道双清到心迹,年来无迹亦无心。
性僻真成世见遗,此身泉壑寄支离。曾无禅悦生枯坐,暂借心斋断苦思。
石壁争高沈日急,野禽贪斗返巢迟。暮寒相逐知何意,归去荷衣欲换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