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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居诗

平生初志已酬之,怀抱怡然寂有归。
古帙懒开缘得意,幽房长闭为忘机。
数行鸟阵连云没,一带泉声隔岭微。
道合古今浑总是,何须更虑昔年非。
释延寿(九○四~九七五),俗姓王,字仲玄(又作冲玄、冲立),号抱一子。馀杭(今浙江杭州)人。年二十八为华亭镇将时,弃吏出家。初礼龙册寺翠岩参禅师,寻谒天台山德韶国师,德韶一见而深器之。先住明州雪窦山。太祖建隆元年(九六○),吴越王钱俶请入居灵隐山新寺。明年,迁永明寺,居十五载。著述颇丰,有诗偈赋咏凡千万言,流播海外。高丽国王遣使赍书,叙弟子之礼。开宝八年卒,年七十二。赐号智觉禅师。徽宗崇宁间追谥宗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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枢府新参事,江湖旧逐臣。不知穷达异,惟见性情真。

搅辔忧诸夏,垂纶爱富春。间关书剑老,江汉未归人。

潋滟波光入座寒,翠翎雪羽下云端。
林花四绕馀何称,好种青青竹万竿。

 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,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。治平至百余年,可谓久矣。然言其户口,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,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,视百年、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。

  试以一家计之:高、曾之时,有屋十间,有田一顷,身一人,娶妇后不过二人。以二人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宽然有余矣。以一人生三计之,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,各娶妇即有八人,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,是不下十人矣。以十人而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吾知其居仅仅足,食亦仅仅足也。子又生孙,孙又娶妇,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,然已不下二十余人。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,食田一顷,即量腹而食,度足而居,吾以知其必不敷矣。又自此而曾焉,自此而玄焉,视高、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,是高、曾时为一户者,至曾、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。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,即有丁男繁衍之族,势亦足以相敌。或者曰:“高、曾之时,隙地未尽辟,闲廛未尽居也。”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,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,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,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,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。又况有兼并之家,一人据百人之屋,一户占百户之田,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?

  曰:天地有法乎?曰:水旱疾疫,即天地调剂之法也。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,不过十之一二矣。曰:君、相有法乎?曰:使野无闲田,民无剩力,疆土之新辟者,移种民以居之,赋税之繁重者,酌今昔而减之,禁其浮靡,抑其兼并,遇有水旱疾疫,则开仓廪,悉府库以赈之,如是而已,是亦君、相调剂之法也。

  要之,治平之久,天地不能不生人,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,原不过此数也;治平之久,君、相亦不能使人不生,而君、相之所以为民计者,亦不过前此数法也。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,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,又况天下之广,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?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,何况供百人乎?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,何况供百人乎?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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