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楠(公元?----1213)字南木,号翠虚子、又号陈泥丸。(常以土掺合符水,捏成小丸为人治病,故世号陈泥丸。)金丹派南宗徒裔尊为“南五祖”之一。南宋高道,惠州博罗(今属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)人,以箍桶为业。自云“道光禅师薛紫贤,付我归根复命篇”。宋徽宗政和年间擢举道录院事,后归隐罗浮山。不数年,定居长沙,开创南宗“清修派”。为南宗第四代传人,“南五祖”之四。四祖陈楠达到160岁以上。
皇底其治,钦哉惟刑。在疑而宥,罔察为明。爱怒弗肆,孰为重轻。
毋一弗辜,惟典之平。
前世理官,倚法以刻。匪彼为仇,盖曰任职。今之蔽狱,务正其辟。
鉴于前人,繄我仁德。
皇德在仁,寖而成风。公侯卿士,靡不率从。麛卵萌生,咸保厥终。
不鄙不夭,乐哉融融。